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