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第六条有效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海域功能区划。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包括:港口规模、性质、功能、吞吐量发展水平、港界、规划港区划分、港区范围、水域布局、陆域布局、水陆域利用、岸线利用、环境保护、各类设施建设用地配置及分期建设计划等内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