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六章 宗教财产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房屋、土地,应当向市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向市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