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