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出售者进行审核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