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宣传与引导,增强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意识,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