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民办学校)的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