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三章 储备与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政府储备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由所属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核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