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二章 生产与经营第十二条已修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价格、质量安全等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