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