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废止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