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