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二章 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已修改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的个人账户,其资金来源包括:(一)按照规定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二)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三)其他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