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的个人账户,其资金来源包括:

(一)按照规定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三)其他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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