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有关部门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须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