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