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