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