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进行男女平等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