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油区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擅自向石化企业收取费用的,由物价主管部门责令其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石化企业,并可处以违法收费数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