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军事课程教学和国防教育的需要配备专职教师,高级中学应当配备兼职教师。民兵基层组织可以由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兼任国防教育教师。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由负责政治教育的人员兼任国防教育教师。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现役军人或者退伍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应当承担或者协助做好国防教育的教学工作。

应当发挥社会国防教育师资资源的作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