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给予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资料、文物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