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六条已修改补充任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在本届省人大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