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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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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其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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