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第三章 计划草案的审查和批准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或者上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或者本五年规划草案的报告,同时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审议可以采用分组审议、专题审议、代表团审议和大会审议等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