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民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的殡葬行为,民政部门应及时受理,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