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