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固定山区耕地,保持水土,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经营。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