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信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采集和利用信息。合法的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授权或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