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罢免代表,必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县级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后,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确认后予以公告,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乡级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后,由乡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主席团确认后予以公告,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