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第十二条已废止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拥有合法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留、涂改或销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