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保护公民举报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举报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