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章 水路运输服务和船舶管理业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签定的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安全责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