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业、停业和歇业第十条已废止省航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船舶运行安全和技术发展要求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确定船舶经营资质条件。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