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仫佬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地方法规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