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申请土地评估的单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或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