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已废止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出具或认可的酒类鉴定和结论应当以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或者被侵权企业的鉴别报告为依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