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应当协同技术监督、卫生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酒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测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