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保护珠江三角洲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