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