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请鉴定条件与鉴定程序第十二条有效从事国家、省、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