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开发边远地区的国有荒山、荒滩,在地价上给予优惠。台湾同胞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