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金,或者采取其他特别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