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