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预防第二十二条有效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人参开垦坡度不得超过二十五度。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鱼鳞坑、竹节梯田等措施整地造林,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