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第三章 疫情报告第十五条有效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性病患者及疑似病人时,按下列时限报告:(一)艾滋病,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二)淋病、梅毒,城镇于十二小时内、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