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预防和控制性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