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取水许可第十九条已废止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取水许可证的规定取水,不得擅自变更取水地点和超过核定的取水量。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