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给予优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