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